您的位置:主页 > 财经黑幕曝光 >
中国人保寿险上海公司多项违法,未经批准变更营业场所
来源: 未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9-10-25 13:55
我要评论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4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的上海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沪银保监保罚决字〔2019〕58号)显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人保寿险”)上海市分公司存在未建立分支机构管理制度的违规行为。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总公司应当根据本规定和发展需要制定分支机构管理制度,其省级分公司应当根据总公司的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分支机构管理制度。保险公司在计划单列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由省级分公司或者保险公司根据本规定第四条第三款指定的分支机构制定当地分支机构管理制度。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保险机构或者其从业人员违反本规定,由中国保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4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的上海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银保监保罚决字〔2019〕56号、57号)显示,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存在未经批准变更公司营业场所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第一百六十二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其责令改正,并处2万元罚款。

王艳作为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人事行政部总经理,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第一百七十一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其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保险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变更名称;

(二)变更注册资本;

(三)变更公司或者分支机构的营业场所;

(四)撤销分支机构;

(五)公司分立或者合并;

(六)修改公司章程;

(七)变更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变更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

(八)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保险公司违反本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4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的上海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银保监保罚决字〔2019〕59号)显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人保寿险”)上海市金山支公司存在给予或承诺给予合同外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一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其责令改正,处10万元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二)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五)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六)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虚构保险合同或者故意夸大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的损失程度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七)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

(八)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

(九)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十)利用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或者保险评估机构,从事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或者编造退保等方式套取费用等违法活动;

(十一)以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等方式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者以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保险市场秩序;

(十二)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

(十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有本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上一篇:证监会依法对3宗内幕交易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下一篇:延安必康实控人及控股股东遭遇平仓违反"不减持承诺函"

中孚期货期权网十年专业期货服务平台,业务内容:

内盘期货服务:交易所零佣金费率、交易所保证金,包括原油、股指手机线上开户;

外盘期货服务:外盘期货咨询、香港期货等外盘期货全程服务;

资咨询服务:微信实时跟投、期货培训,高端研究报告、账户委托理财

期权商品期权、股指期权开户、培训、期权策略构建等期权专业服务;

服务宗旨:致力于给期货投资者提供全球低费率、安全、便捷的内盘期货、外盘期货交易通道服务

以专业的交易能力和信誉助力每一位期货投资者!


客服微信号:期货开户

版权声明:本网未注明“来源:中国期货期权网”的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认为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与中孚期货期权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Copyright © 2006-2013 FCQIH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061564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