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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期货交割

admin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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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能源中心的规则,9月合约在9月初交割,8月入库,5月开始就要考虑在中东卖货,现货交易完成后难以更改盘位,贸易灵活性差,如何应对?

对于中东的原油现货,如果要在9月合约卖出交割,最迟需要在8月底入库并形成仓单,而8月装船的原油,交易和计价是在7月份,卖家需要考虑两地价差、运费、船期等因素综合考虑来参与卖出交割。对于已经入库形成仓单的原油和已经完成现货备案的原油,则可以随时根据行情变化完成卖出交割,但卖家需要考虑原油在库的仓储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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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交割获得的实货原油需要报关进口的,其海关缴税的税基按照交割结算价还是建仓价格计算?

海关总署2015年第40号公告规定,交割后进出口,应凭保税交割结算单核保税标准仓单清单等单据向主管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故税基既不是交割结算价,也不是建仓价格,而是交割结算价与相应油种升贴水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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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提油则意味着缴税的税基可能不同,海关如何规定?

海关总署《关于开展原油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的公告》第五条规定:

五、海关按以下原则确定期货保税原油完税价格: (一)采用保税标准仓单到期交割的,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保税交割结算价加上交割升贴水为基础确定完税价格。(二)采用保税标准仓单期转现交割的,以期转现申请日前一交易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原油期货最近月份合约的结算价加上交割升贴水为基础确定完税价格。(三)采用非标准仓单期转现交割或采用保税标准仓单但未经期货保税交割而转让的,按现行保税货物内销有关规定确定完税价格。(四)保税原油交割进口时发生的溢短,以保税原油出库完成日前一交易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原油期货最近月份合约的结算价加上交割升贴水为基础确定完税价格。海关缴税的税基应按照该期货合约的交割结算价加油种品质升贴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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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交割价格形成的后五天,有一天触发涨跌停,则结算价公式如何计算,取某个价格还是往前顺延一天?

《交割细则》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原油期货的交割结算价是原油期货交割结算的基准价,为该期货合约最后5个有成交交易日的结算价的算术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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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细则》第三十五条:因卸货码头压港导致的未能按时交货入库,是否可以提前通知能源中心请求放宽交货窗口?

可以放宽原油入库时间。但是,对原油期货交割时间必须严格遵守。

 

为防止出现上述现象,能源中心要求原油期货客户提前30天进行入库申报,一旦入库申报获批,原则上该客户油轮已列入码头排队卸货计划,能源中心要求原油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做到期货优先,如果该客户油轮按计划到港卸货就有保证。但是,如果由于其它原因,该客户油轮未按计划时间到港卸货,只能按照现货排队,等待卸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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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割细则》第三十九条:如何定义 “入库期货商品应当由商品原产地装运港起运”?装港出来后浮仓漂半年是否可用作交割?

检验细则附录中明确规定了每种可交割油种的原产地装运港要求,只有该港口装货的相对应的可交割原油才允许用于原油期货交割。

 

装港出来后浮仓漂半年不可用作交割。主要是由于能源中心无法监控。交割油库对原油来源有疑问,且入库方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油库有权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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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细则》第三十九条:指定交割库如何对运输环节进行监运管理?

指定交割库主要是通过油轮航行时间、航行日志等手段对运输环节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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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细则》第一百三十一条:能源中心批准的免检注册商品在交割时可以免于质量检验。目前交割原油是否有免检注册商品?

没有。《交割细则》适用于能源中心已上市的原油期货以及后续的其他品种。原油期货不实行注册商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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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细则》第八十条指定交割仓库应当配合货主协调码头、港口、管道运输、海关、商品检验等相关机构,保证期货交割商品优先入库、出库。能源中心是否能够明确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去协调海关及商检等部门,让货主在实际操作中能够实现优先入库及出库?

现货是期货的基础,期货交割商品入出库应严格遵守当地现货的习惯做法。指定交割仓库只是做好告知义务,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尽可能为期货货主提供便利服务。

 

保证期货交割商品优先入库、出库仅适用于在同等情况下,期货商品优先于现货商品。

 

为解决油轮排队卸货问题,能源中心要求原油期货客户提前30天进行入库申报,一旦入库申报获批,该客户油轮就已列入码头排队卸货计划,并严格执行该计划。

 

在协调海关及商检等部门方面,应严格执行当地现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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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现货操作,期货入库交割成本 (仓储费、检验费及其他费用)太高,是否有其它机制可供选择以降低成本?

按照相关规定和通知,目前上期能源可以开展期转现业务。除了标准仓单的期转现,也可以利用非标准仓单完成期转现。目前可以开展以下两种非标准仓单的期转现交割业务:一、买 方、卖方均为境内机构,交割标的为卖方履行进口报关手续的原油,货款以人民币支付;二、买方为境内机构、卖方为境外机构,交割标的为买方履行进口报关手续的原油,货款以人民币或外汇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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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利用过驳、拼装等机制来降低交割成本?

上期能源交割细则规定,办理入库的原油应当自原产地装运港起运,允许两个可交割油种在指定装运港拼装。目前原油过驳转运入库的相关监管政策和操作细则还在研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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