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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设立慈善基金会帮高管处理内幕交易非法获利

admin未知
最近,裁判文书网上披露了一则十分“清新脱俗”的内幕交易。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
 
2006年,长江证券想要上市,但是它2005年的年报是亏损的,所以只能选择借壳。
 
当时有15家公司进入了长江证券考虑范围,最后选定了石炼化(石家庄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借壳大事,肯定有许多知情人,老吴就是其中一个。
 
2006年4月,老吴被任命为长江证券副总裁、北京办事处负责人,参与本次资产重组,老吴当时的工作就是代表长江证券与中石化进行联系。
 
可以说,对于重组到了哪一步,老吴可真是比谁都清楚。
 
9月,长江证券与石炼化的重组初步确定;
 
11月,老吴参与了合作备忘录和保密协议的签署;
 
12月9日,石炼化正式公告了此次资产重组事件,长江证券借壳成功。
 
也就是在要宣布借壳成功消息之前的一个多星期内(2006年11月28日至12月5日),老吴开始通过其实际控制的3个证券账户(其二嫂、两个侄子的证券账户)买入ST石炼股票。
 
从老吴“抄底”的时段来看,当时石炼化的股价长期在2元左右波动。
 
而在借壳成功后,其股价一度飙升至13.9元。
 
 
就当时的交易情况来看,老吴买进的金额共计约156万元,售出后获利702.05万元。
 
一直到2016年,老吴和老吴的侄子受到了证监会的调查。当然了,一开始他们都是否认的。
 
在证监会工作人员找老吴的侄子谈话之前,他和叔叔老吴商量对策,说购买石炼化股票是分析出来的,还去国家图书馆查了报纸、杂志等资料,交给证监会。
 
但是前文我们都说了,老吴当时的工作就是代表长江证券与中石化进行联系,你说你是分析出来的,鬼才信啊。
 
经过证监会认定,石炼化重组事宜在公开披露前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内幕消息,形成时间不晚于2006年9月13日,至同年12月9日公开,老吴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
 
在检方证据中,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吴某斌涉嫌内幕交易有关问题的认定函》,证明吴某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身份。
 
被证监会实锤之后,据老吴侄子的证言,老吴告诉他“石炼化要重组,这支股票很好”,让他买一点。
 
看到这你肯定觉得,这就是一起普通的内幕交易事件。
 
但有意思的是,长江证券时任董事长胡某和总裁李某的证词显示:
 
老吴向两人表示自己在石炼化停牌前买了石炼化的股票,但是却收到了敲诈短信。
 
我们可以推测一下,大概是有人看出来老吴在进行内幕交易,想讹老吴一把。
 
为了避免这件事对长江证券产生负面影响,老吴的两位领导,时任长江证券的董事长和总裁商量后,决定让老吴把内幕交易的获利“捐”给公益慈善基金会。
 
然后长江证券就在2008年发起设立长江证券公益慈善基金会,由湖北民政局主管。这个基金会也是国内第一家由证券公司发起设立的公益慈善基金会。
 
 
另外时任长江证券的董事长和总裁的证词显示:上述基金会成立时,就是考虑到吴某斌非法获利的处理问题。
 
没想到吧?券业的第一家慈善基金会,居然是为了处理券商高管的不法所得设立的。
 
之后,老吴因为这件事,不适合继续担任高管,于2009年8月左右辞职,之后再没有踏入证券行业。
 
据证券业协会官网及重组资料显示,老吴在2004年7月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历任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民经济综合司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
 
 
在加入长江证券后,他在短短几年便担任了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北京代表处主任、行政总监等职位。
 
当时,老吴作为高管,2007、2008年在长江证券领的薪酬分别为52.6万元、67.8万元,而内幕交易700多万元的获利,在十多年前确实也不是一笔小数目,毕竟当年北京的房价还没有破万。
 
但尴尬的是,这笔钱老吴也没有拿到手,毕竟世界上没有完美的犯罪,在老吴抄底的小伎俩被发现后,老吴的领导们不得不用“设立慈善基金会”的方法,遮掩家丑。
 
2019年7月30日,侦查人员将吴某某抓获归案,后对其依法采取了强制措施。吴某某到案后,对其所犯的内幕交易事实供认不讳。
 
到了这里,老吴的律师替他辩护:"我的当事人都向单位坦白了,钱也捐出来了,应该算自首吧?”(然而老吴一开始被调查时是否认自己内幕交易的)
 
法院认为:老吴虽能在犯罪后向单位负责人交待犯罪事实,但其紧接着以接受单位内部处理的形式规避法律制裁,并在后续证监会调查时否认犯罪事实,直至被侦查机关查获归案。
 
所以和自首没关系啊。
 
法院审理后判决如下:
 
1、 吴某某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702.05万元;
 
2、 在案冻结长江证券公益慈善基金会账户内的欠款,其中702.05万元作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后上缴国库,在案冻结长江证券公益慈善基金会工行账户钱款,其中702万元作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后上缴国库,另有702万元折抵所判罚金。
 
老吴是1966年出生,当上长江证券副总裁时,也不过40岁,和现在长江证券总裁刘元瑞的年龄差不多,正是有经验、有能力也有精力的“领导干部黄金年龄”。
 
而在这次内幕交易后,对于老吴的报道除了这次内幕交易案之外,其余的都停留在了2007年,虽然这个案子十几年后才浮出水面,但是老吴的券业生涯在此之后,也断送了。
 
如果不是当时一时糊涂,说不定他现在也是券业中的大佬级人物。
 
一时糊涂酿下大错,断送前途的事情,在证券业不是一次两次了,每个赚辛苦钱的金融人可能都面对着“赚快钱”的诱惑,但是守好底线,应该是每个金融人的行业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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